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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学习资料:基坑验槽

2013-7-12  来自于:课评集

  建筑工程辅导:基坑验槽

  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进行。

  验槽的参加单位及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验槽的主要内容:位置与尺寸(设计)、土质(勘察)、特殊地下构造、周边状况、异常复核检查。

  考生应熟悉验槽的条件和准备工作,同时,应熟悉无法验槽的情况及验槽的主要内容。

  考生应熟悉验槽的方法,应了解主要采用观察法为主,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应掌握钎探法的操作过程,并熟悉轻型动力触探的运用条件。

  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例题:观察验槽的重点应选择在( C )。

  A.基坑中心点                    B.基坑边角处

  C.受力较大的部位                D.最后开挖的部位

  动力轻型触探: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①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②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③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④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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