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经济保障措施(二)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经济保障措施(二)

2013-7-12  来自于:课评集

  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点解析]

  此处理解即可。

  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

  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

  7.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措施。

  [重点解析]

  此处的“告知”并不以从业人员是否询问为前提。也就是说,不管从业人员是否询问,施工单位都应该尽到“告知”的义务

  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