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课堂笔记: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一般来说,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因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入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列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2.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审批之前的处理;
1.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根据财产盘盈,盘亏的数字,编制会计分录。
2.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二)审批之后的处理
1.财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1)发现时(审批前)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审批后
a.原材料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b.现金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2.财产盘亏的账务处理
(1)原材料或商品盘亏
a.原材料或商品盘亏,审批前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b.原材料或商品盘亏,审批后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