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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知识产权制度(二)

2013-6-12  来自于:课评集

  (三)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

  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适用于职务发明创造

  (3)受让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2.专利权的客体及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计算)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3.专利权的侵权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假冒他人专利

  (3)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

  (4)侵夺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四)商标权

  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