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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资料:违约责任的免除

2013-2-24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资料: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免责,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合同履行义务。

  1.约定的免责

  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参见1Z302032掌握无效合同。

  2.法定的免责

  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重点解析】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2.在《考试用书》中,“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类是自然事件,如水灾、火灾、地震、瘟疫等;另一类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行为等。”这部分内容仅作一般掌握即可。

  3.应当注意,尽管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并不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就可以全部免责,有的时候会得到部分的免责。例如,承包商承包的是一条公路,全长100公里,因其中3公里的范围内发生了地震导致承包商工期延误,则承包商只能就受到地震影响的局部免责。

  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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