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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学习资料:危险报告的义务

2012-12-21  来自于:课评集

  建筑工程学习资料:危险报告的义务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务院铁道、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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