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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杭州上城区招聘133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2-12-2  来自于:课评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5%,面试占总成绩的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第十中学(杭州市皮市巷158号)。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杭州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7802200 87011437 8782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