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1月8日全天(8:30-16:30),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校本部人事处(大学城文贤路1号,乘41、48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提交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同时将相关证书原件提交送审。人事处审查应试人员材料并办理准考证。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9日上午进行。面试含应聘演说和专业水平考核(试讲、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9日下午至1月10日进行。
3、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学校按综合成绩高低,分不同岗位,以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相同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试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经学校同意,加试一场面试,参试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试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分岗位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16
2、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0591-83761523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