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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聘计划的通知(二)

2012-11-30  来自于:课评集

  (五)工资待遇标准

  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工资制。工资标准(税前)如下:

  层次

  教授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其他更高层次人才

  面议

  担任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0万或面议

  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

  22

  担任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

  18

  14

  担任新专业建设负责人

  18

  博士

  16-14

  13-12

  11-9

  其他学历(学位)

  14-12

  11-9

  8-5.5

  退休返聘

  面议

  (六)特殊人才待遇

  1、凡正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住房、工资等待遇采取“一人一策”办法确定。

  引进人才,其配偶要求在学校安排工作的,可酌情安排相应岗位。

  不属本计划引进的其他人才,包括年龄不符合的,其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且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以上人才,还可以根据《绍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绍市委办发〔2012〕20号)文件,申请争取绍兴市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

  具体详见:http://zhaopin.100zp.com/html/zjyxgjsxy/

  (七)合同期

  引进人才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

  三、应聘要求

  1. 申请人可通过http://zhaopin.100zp.com/html/zjyxgjsxy/ 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2.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学习成绩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获奖情况;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邮编:312000

  E-mail:mli30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国际商学院  李老师  电话:0575-88346880   18967587800

  赵老师  电话:0575-88336191   13757590575

  传    真:0575-88366193

  学校招聘网址:http://www.yx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