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西安市碑林区招聘30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部分“211工程”师范院校中招聘优秀中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30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211工程”师范类大学201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出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5、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中学语文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6、本科学历与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7、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一)资格初审
1、时间:2012年12月4日下午15:00—16:00.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3、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个人自荐书、研究生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
资格初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