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组织考察确不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办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910578.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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