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的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五)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规定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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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