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网(glj.nj.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25-83611560
2、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025-83638604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25-8363816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