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材分析能力,课堂驾驭能力,课程理念等综合能力。
1.面试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录用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同笔试。
3.面试方式:模拟上课结合面谈。
五、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面试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分数高低与录用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玉环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招聘所在地网站等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2.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列入考察的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档案调到玉环县,否则视为放弃;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则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后两年内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列入拟聘对象的2013年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体检、考核和录用等相关事项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进行。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拟聘资格。
6.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年限要6年以上(含6年)才允许流动到县外,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7.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1717021、87228133
玉环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