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6.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7、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衢州学院附属学校与录用对象签订协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教师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13年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