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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9  来自于: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2012年12月3日——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二)2012年12月5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三)2012年12月7日——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四)2012年12月10日——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开招聘座谈会;

  (二)资格审查。

  1.应届生出具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生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签定就业协议;

  (四)体检:时间另定。

  八、有关事宜

  (一)签定就业协议的考生在2013年7月10日前将学籍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行文聘用,签定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856—2836108,135956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