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教
1、试教时间、地点:拟定2013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试教内容及评分方法: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等,各学科试教范围具体内容在试教当日提前1.5小时对应聘者公布,并在现场作备课准备。
3、试教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根据笔试、试教成绩折算后相加的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42分以上(含42分)的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试教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2013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4、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面试成绩以及由笔试、试教、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应聘人员的综合总成绩。
(六)体检
1、在该岗位综合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试教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试教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由考核对象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