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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玉环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范围以及参考用书)。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为独立学科;其他学段不分初中或小学,均为初中和小学混合学科。

  2.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解题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一般在招聘日当天下午;地点一般在招聘月指定高校就业处)。

  4.笔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笔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材分析能力,课堂驾驭能力,课程理念等综合能力。

  1.面试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录用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同笔试。

  3.面试方式:模拟上课结合面谈。

  五、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面试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分数高低与录用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玉环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招聘所在地网站等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2.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列入考察的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档案调到玉环县,否则视为放弃;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则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