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州和县(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笔试前由县(市)人社局复查有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市)人社局分别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2、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要求用朝语考试的岗位,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试语种”栏目中注明“朝语考试”。
5、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考乡(镇)岗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县(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分别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市)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考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