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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二)

2012-11-26  来自于:课评集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非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

  聘用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40% 《公共知识》×30% 《心理素质测试》×30%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和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是所有招聘信息指定公布的主要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招聘信息,导致本人不能按时报名、参加专业测试、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所聘人员若符合《江安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则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最低服务期写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按宜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拟聘人选应参加聘用考试和体检,合格人员按现行政策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未按时报到、未通过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名参加考试及聘用考试、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就业协议作废,并按违约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江安县纪委监察局 0831-2622734

  六、咨询电话

  江安县人社局0831-2620738;江安县卫生局0831-2622301

  江安县教育局0831-2622115;江安县环保局0831-2622797

  江安县安监局0831-2622770;江安县水务局0831-2622297

  江安县财政局0831-2632001;江安县交运局0831-2622752

  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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