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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保险职业学院进行教师招聘的通知(二)

2012-11-26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试讲和现场答辩)

  面试前,将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请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确认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各种资格证书

  4、各种奖励证书

  学院按应聘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合格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教师在保险职业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各教学单位将安排指导教师,帮助新引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科研工作,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到公司挂职锻炼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继续读研深造,并给予脱产学习时间和一定的学费奖励。

  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人力资源处办公室:1教501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电子邮箱:rsc@bxxy.com

  联系人:欧阳老师、粟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16907、 0731-8293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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