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人员应聘条件
骨干教师: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奉献,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学校安排,爱生敬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 1977年1月1日 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 1972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者原则上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初中骨干教师者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以为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 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② 主讲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教研示范课;
③ 所带毕业班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进入过县(区)前五名;
④ 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骨干教师;
⑤ 省示范性中学担任过不少于三届初三班主任的初中教师。
(四)岗位要求
1、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骨干教师岗位者须有5年以上的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骨干教师岗位者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必须担任过初中或高中毕业年级教学,且有班主任工作经验。
应往届毕业生: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奉献,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学校安排,爱生敬业,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应聘者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均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本次招聘的人员作为代课教师聘用,月薪2000元左右。凡被聘任的老师均需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报考条件的老师可以报名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公招考试,工作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者可优先解决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