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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株洲市第二中学招聘14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三、面试与考核

  1、我校将于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期间分别派专人前往华东师大和华中师大进行现场招聘和面试,并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元旦期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名单。

  2、应聘者测试分为笔试、面试2个环节进行,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构成。信息技术学科按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3个环节进行,其专业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3.笔试完成后,根据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提前2小时告知应聘人员,并提供所需用品,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

  4.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设立合格线,低于80分为不合格。

  5.绿色通道引进人员的基本条件。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国家部属6所师范院校及985工程所属大学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参加笔试,但要求参加面试环节。在校期间获得校一等以上(含一等)专业奖学金或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级教育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对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由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

  7.拟聘对象将参加由株洲市教育局组织的复核,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查、考核,同时对拟聘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株洲市二中电话通知。

  四、体检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师范类学校招生考试体检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方式及期限:将招考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二中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聘用。

  2.聘用: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一聘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名称 招聘数 所需资格条件(含专业、年龄、学历等)
高中数学教师 2 数学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化学教师 1 化学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语文教师 1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英语教师 1 英语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物理教师 2 物理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历史教师 1 历史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通用技术 2 通用技术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语文 1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文学创作方向,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计算机 1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心理健康教师 1 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高中体育教师 1 体育及相关专业、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