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3:1比例,才准予开考。
2、考试的办法:
(1)录用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5%、65%。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及格者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三)体检和考核
依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不能提供合格结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