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复审合格者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用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开考: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1,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3人或以上,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6人或以上,达不到6人,但超过3人,则只能录取1人,以此类推。
成绩公布: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全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1.教师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说课 答辩)两部分组成。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8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20%)。
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的内容,说课完毕后即进行答辩。
参加面试考生按照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排序中择优依次确定。总成绩=笔试(占50%) 说课(占30%) 答辩(占20%)。
考试时间:笔试120分钟;教师面试说课15分钟,答辩12分钟。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8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2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实操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
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排序中择优依次确定。总成绩=笔试(占50%) 面试(占30%) 技能测试(占20%)。
考试时间:笔试120分钟;面试12分钟,技能测试30分钟。
(四)体检。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候选人。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候选人体检不合格,依总成绩次一名递补体检。
(五)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由我院对体检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视情况向候选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政府了解情况。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签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二)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处):0756-7796896,李志;在线举报:QQ:137751198,李志;QQ:10747827,罗丹菁。
(三)查询电话(人事处):0756-7796258,陈小臣;在线查询:QQ:442346870,陈小臣。
(四)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420室,可乘珠海公交车204路、605路、608路到“省科干学院”站下车即可。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