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考核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考试。教授和博士应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法: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其中面试占30%、试教占70%)。
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②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3)考核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对检查。
5.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41020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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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