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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正安县职业技术学校选招医学专业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5  来自于:课评集

  (三)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下午2:30—5:30);领取地点:正安县职业技术学校行政办公室。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㈤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办理调动手续。

  2、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6402538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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