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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25  来自于:课评集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试讲。

  考试程序及内容:

  1、笔试(闭卷)。主要考察学科基本理论知识。

  2、面试。了解考生自然状况,学习和实践的主要经历,对教育教学的认识。

  3、试讲20分钟。

  考试评分: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参加面试和试讲人选。原则上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与拟聘人员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试讲各40分,面试20分。

  六、体检、考核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人员,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被聘人员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学校成立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办公室电话:86438439

  监督电话: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九、咨询方式:

  省实验中学人事室:(0451)86438439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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