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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东平县招聘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25  来自于:课评集

  四、体检和考核

  根 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模拟讲课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专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 的,依次按在我县学校参加顶岗实习且实习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泰山学院毕业生、模拟讲课成绩、学历层次确定次序,仍不能确定的,进行第二轮模拟讲课,根据第二轮模拟讲课成绩高低拟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相关办法执行。体检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 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和选岗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进入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管理方式和有关待遇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县编办出具编制手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实施

  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其他有关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30076 15053827011

  东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平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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