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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余庆县11月公开招聘艺术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5  来自于:课评集

  (三)专业测试

  余庆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表演测试,报考人员分别表演抽签题目和自备节目各1个(自备节目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充分展示专业水平,下同),表演时间在10分钟以内。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测试评委现场评分。评分标准由余庆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测试评委考前制定。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按招考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报考人员现场试教和才艺展示,分别试教抽签题目和表演自备节目各1个,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评委现场评分。评分标准由余庆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评委考前制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地点在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实到参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的,不再递补,同时调减或取消招考职数。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余庆县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如果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余庆县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的人员必须在体检前上交本人学籍档案(2013年毕业的在2013年8月30日前提交)。

  未按时上交本人学籍档案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

  (七)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人,拟聘人员按报考相同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毕业的,先签订就业协议并到岗实习,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学业并提交学籍档案,且再次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辞职或调动工作,否则按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四、咨询电话:0852—4623511.

  余庆县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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