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分
经公开招聘到我区乡镇、街道中小学的支教人员,且招聘后一直在乡镇、街道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按照我区招聘支教人员的政策享受加分,招聘后未按要求始终在乡镇、街道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一律不予加分;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和进入说课范围人员名单(考号)于2012年11月20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于2012年11月23日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说课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说课
说课时间:2012年11月24日。
说课地点:具体地点、考场在说课准考证上注明。
说课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把握教材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评委根据说课情况作出评判并得出相应分数,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由评委现场评判,当场公布。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和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排名,说课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中的学科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于2012年11月25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调档审查,对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调档审查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2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文件形式确定录用人员,同时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挑选职位,并办理录用等手续,编制部门据此办理列编手续。
七、其他
整个招聘过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