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住房安置、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如下:
1.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
学校免费提供14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套,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管类15万元、理工类5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对于优秀应聘者,各项待遇可面议。
2.其他专任教师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文管 | 理工 | |||
教授 | 10-20,并以优惠价格提供90-140平方米自有产权住房一套 | 4 | 5 | 8 |
博士 | 10-20 | 4 | 5 | 8 |
副高 | 5-10 | 2 | 3 | 3 |
非在职博士后另提供10万元安家补助和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计划中要求是“硕研及以上”岗位的,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国外硕士毕业的,报名时应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证认证书。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7101
联系人:徐老师
E-mail:rsc@t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