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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赴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4  来自于:课评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12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其中12月15日、16日现场集中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

  (河北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2、报名方式:

  招聘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岗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笔试的时间及地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提交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师范生证明、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讲面试

  由招聘小组组织试讲面试。试讲面试按照指定学科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报考中学岗位试讲高中二年级相关课程;报考小学岗位试讲小学五年级相关课程。报考计算机岗位需要上机操作。使用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教材(具体试讲内容详见报名处公告)。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进入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签订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赴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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