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11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和岗位空缺情况,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制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中专学历教育、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专业课教师7人,其中:会计教师3人,物流、计算机、德育及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各1人。
(二)基础课教师2人,其中:外语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
(三)实习指导教师3人,其中:物流、电类、食品各1人。
共计1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
1、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基础课教师
1、全体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