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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3  来自于:课评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我院将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发出复审通知;复审通知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复审

  入围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用蓝黑色钢笔手写)。

  对复审合格者,正式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复审合格者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全部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或与高职教育思想理念相关;面试内容与应聘岗位工作业务内容相关。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依照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员数量进入面试。

  面试评审小组由我院组织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各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查询,服务咨询电话:020-36355407,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409176.

  五、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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