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可以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2月17日前在莱芜市钢城教育网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三)面试答辩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由莱芜市钢城区莱芜四中招聘名师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答辩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试讲
应聘者将随机抽取所申报学科的三个年级(高一至高三)各一节课进行试讲。学科专家组对试讲者所授课程进行综合评价。
(五)综合评鉴
根据面试答辩和试讲情况,评鉴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鉴。
(六)体检
根据综合评鉴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医院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一经录用即签订聘用合同。
(八)跟踪考核
为确保引进的名师充分发挥实效,真正做到惜才爱才,由莱芜市钢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待遇。
五、招聘名师待遇
(一)名师聘用后,年薪12万元,并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被评为“汶源英才”的享受有关政治经济待遇。
(二)名师聘用后,政府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并可免费入住政府提供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周转性住房,自购住房的,政府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5年兑现,每年2万元)。相关费用从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名师配偶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经组织程序调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原级别、职称予以承认。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莱芜市钢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本公告由莱芜市钢城区莱芜四中招聘名师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招聘咨询电话:0634—5671014
招聘监督电话:0634—6893164
莱芜市钢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