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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兰州大学药学院11月教师招聘的通知

2012-11-2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兰州大学药学院11月教师招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学学科建设,拓展药学研究方向,提升学术地位,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良性互动的师资队伍,兰州大学药学院现向海内外诚聘药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生药学方向优先考虑)。

  一、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1、教授:

  岗位要求:

  (1)取得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

  (2)国内应聘者需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有突出科研成果,海外应聘者需有助理教授以上职务或有突出科研成果。

  (3)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有独立承担或参加学科前沿研究课题的经历。

  (4)能系统讲授生药学基础课或相应专业课。

  (5)具备学术带头人潜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岗位职责:

  (1)开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工作,申请获得国内外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2)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指导本学科研究生,并主讲生药学相关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3)编撰或编译相关领域的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

  2、副教授:

  岗位要求:

  (1)取得211高校博士学位。

  (2)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海外应聘者应有独立承担或参加学科前沿研究课题的经历,具有突出科研成果。

  (3)能系统讲授生药学基础课或药学相应专业课。

  (4)具备学术带头人潜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岗位职责:

  (1)开展具有国竞争力的科研工作,申请获得国内外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2)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指导本学科研究生,并主讲生药学相关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3)编撰或编译相关领域的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

  3、选留博士研究生:

  (1)获得药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且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在“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相应学历、学位。

  (2)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3)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在兰州大学体检合格)。

  (4)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

  (5)年龄不超过35岁。

  二、相关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享受相应待遇。

  2、选留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为讲师,享受相关待遇。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1、中文简历、简历上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目录)。

  3、申报教授提供近五年发表的科学论文、著作及主持、承担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它学位证书和任现职证书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应聘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书面或电子)发至下列地址,并请注明您所要申请的职位及注明您的户口所在地。

  地址:兰州市东岗东路199号兰州大学药学院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86-931-8915686

  联系人:黄莉娟

  电子邮件:ljhuang@lzu.edu.cn

  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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