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兰州大学药学院11月教师招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学学科建设,拓展药学研究方向,提升学术地位,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良性互动的师资队伍,兰州大学药学院现向海内外诚聘药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生药学方向优先考虑)。
一、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1、教授:
岗位要求:
(1)取得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
(2)国内应聘者需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有突出科研成果,海外应聘者需有助理教授以上职务或有突出科研成果。
(3)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有独立承担或参加学科前沿研究课题的经历。
(4)能系统讲授生药学基础课或相应专业课。
(5)具备学术带头人潜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岗位职责:
(1)开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工作,申请获得国内外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2)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指导本学科研究生,并主讲生药学相关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3)编撰或编译相关领域的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
2、副教授:
岗位要求:
(1)取得211高校博士学位。
(2)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海外应聘者应有独立承担或参加学科前沿研究课题的经历,具有突出科研成果。
(3)能系统讲授生药学基础课或药学相应专业课。
(4)具备学术带头人潜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岗位职责:
(1)开展具有国竞争力的科研工作,申请获得国内外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2)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指导本学科研究生,并主讲生药学相关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3)编撰或编译相关领域的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
3、选留博士研究生:
(1)获得药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且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在“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相应学历、学位。
(2)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3)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在兰州大学体检合格)。
(4)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
(5)年龄不超过35岁。
二、相关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享受相应待遇。
2、选留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为讲师,享受相关待遇。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1、中文简历、简历上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目录)。
3、申报教授提供近五年发表的科学论文、著作及主持、承担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它学位证书和任现职证书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应聘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书面或电子)发至下列地址,并请注明您所要申请的职位及注明您的户口所在地。
地址:兰州市东岗东路199号兰州大学药学院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86-931-8915686
联系人:黄莉娟
电子邮件:ljhuang@lzu.edu.cn
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