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资招聘的通知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资招聘的通知

2012-11-2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资招聘的通知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的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师资人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注明信息来源于高校人才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3年3月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并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站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245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11月

  1  [下一页]

教师招聘考试综合指导

教师招聘考试模拟试题

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资料

教师招聘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