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 巫山县艺术团面试
巫山县艺术团的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舞蹈专业:
①成品舞蹈或剧目片段(可自备演出服装),时间3分钟以内(30分);
②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4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2)声乐专业:
①自选歌曲2首(伴奏带自备)(40分);
②视唱练耳(3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3)音响专业:
①专业知识(30分);
②实际操作(70分)。
(4)相关事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在巫山县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紧缺特殊岗位除外)。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需达到县艺术团其他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 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实行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评委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 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 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 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 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巫山县艺术团: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4.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