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办法由学院制定。笔试成绩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在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学院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组织办法及要求将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招聘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傅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9668016
联系人:郁老师
附件:
一、《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http://news.njty.edu.cn/notice/20121112150025_1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