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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的通知(二)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三、高层次人才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下列待遇:

  

  高层次人才待遇采用一人一议方式。

引进人才类型 安家费(万元)税前 科研启动费(万元) 配偶安排 住 房
正高职称 40-60 20-30 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中级职称以上,可按国家有关调动政策办理。 根据学校房源提供住房购买或租住
博士研究生 20-40 10-15  

  注:

  1、安家费包含按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及我校有关政策应享受的购房补贴(含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应享受的房改补贴)。

  2、安家费按满服务年限分年支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3、科研启动经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申请岗位并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励证书复印件、业绩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

  2、人事处组织试讲、专业考核、面试评议等,参加测试与进人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3、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jshrs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是进入我校工作的聘用人员硕士以上学历的试用期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    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汪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889557、  83889173

  传    真:0516-83888547

  网  址:http://www.jsjzi.edu.cn/

  E-mail: hxiao@xzcat.edu.cn

  注:公告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正式公告为准。

  2012年11月20日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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