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层次人才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下列待遇:
引进人才类型 | 安家费(万元)税前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配偶安排 | 住 房 |
正高职称 | 40-60 | 20-30 | 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中级职称以上,可按国家有关调动政策办理。 | 根据学校房源提供住房购买或租住 |
博士研究生 | 20-40 | 10-15 | ||
注:
1、安家费包含按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及我校有关政策应享受的购房补贴(含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应享受的房改补贴)。
2、安家费按满服务年限分年支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3、科研启动经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申请岗位并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励证书复印件、业绩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
2、人事处组织试讲、专业考核、面试评议等,参加测试与进人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3、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jshrs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是进入我校工作的聘用人员硕士以上学历的试用期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 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汪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889557、 83889173
传 真:0516-83888547
网 址:http://www.jsjzi.edu.cn/
E-mail: hxiao@xzcat.edu.cn
注:公告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正式公告为准。
2012年11月20日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