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的通知
2013年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本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需求
江宁区新教师需求数为:
学科
类别 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电子电工 机电 财会 幼教 特教
中学 10 10 10 3 3 3 4 2 2 3 2 3 2
中专校 2 2 2
小学 65 50 18 4 4 10 5 8 1
幼儿园 52
以上学科和数量需求可因学校办学规模调整和报名、录用情况作适当调整;科学学科可由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报考,特教学科限于特殊教育学校美术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江宁生源免费师范生);2013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男生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至2011年);2013年特殊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南京生源2011至2012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师范类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13年非师范类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4.2013年硕士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博士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