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遇情况
受聘教师实行聘任制,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引进人才还按受聘职务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支持。
引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各类人才计划现有政策执行。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对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提出面议。
中央“千人计划”具体参照中组部千人计划网(http://www.1000plan.org/)。
厦门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规定具体参照(http://rsc.xmu.edu.cn/gccrc/chjxz.doc)。
四、招聘办法
(一)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千人计划”与其他特聘教授
(1)个人简历(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五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3)SCI、EI论文收录以及他引情况;
(4)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本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对开展应聘学科方向教学、科研工作的设想、计划和要求;
(8)三位本领域推荐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中青年教师
(1)个人简历(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2)发表的论著目录、SCI或EI影响因子、论著他引情况、及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3)三位国内外本专业推荐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
(4)对开展应聘学科方向教学、科研工作的设想、计划和要求。
(二)应聘程序
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寄送到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主题为“姓名 应聘环境与生态学院教师(注明专业)”。经过我院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6558
电子邮箱:ceezp@xmu.edu.cn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办公室(环生大楼A210室)
邮政编码:361102
学院网站:http://cee.xmu.edu.cn/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