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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五、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部门完成。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邮件请以“姓名 **大学 **专业 最高学历 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7日截止。

  2、初试

  (1)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包括材料筛癣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非教学岗位人员为岗位实作考核)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用人部门须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初试须有学校人事处以及业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3)初试结束,用人部门综合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实作)等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向学校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

  3、复试

  (1)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2)采用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现场研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员。

  (3)学校纪委、教代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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