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