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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北部新区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党工委、区监察室组织招聘小组到西南大学现场招聘。

  (二)招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以所报考学科的招聘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未达到该比例的,除急需岗位外相应取消或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

  2、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 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由主考官提2个问题,考生随后作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特长展示以即兴表演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才艺等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

  考生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招聘具体安排

  面试考核及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小组到西南大学后再确定,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消息。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经重庆北部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体检

  被聘用者到岗前由北部新区人事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名额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八、有关规定、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报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考比例指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报考比例不足3:1,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若在聘用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

  (三)拟聘人员聘用后于2013年7月5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交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和教育党工委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所报考的学校报到。对签约后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党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胡晓娅:023——67463619、

  教育党工委张凝:023----673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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