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内容:弹、唱、跳、画、说课、组织幼儿活动等教学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小组由5人以上(奇数)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4、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得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对象本人。
(四)体检
全部面试结束后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托幼园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领取《广州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gzb.ac.cn)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聘为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十三级岗)。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