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证》,于2012年3月25日上午8:00到常熟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其它要求见《面试证》)。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并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与招聘学校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参加该学校招聘面试。
3、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 ○ 一 二年 二月 二 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