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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阴市教育局招聘75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四、体检、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政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对体检合格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将在政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该类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交至江阴市教育局审核,若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不合格。

  如因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一面试小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网上公示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六、录用规定

  1、录用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录学校与拟录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2、拟录用人员在本人档案到达后,市人社局、教育局将出具相关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时间为自办理录用手续后一年。试用期内占编不进编,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办法按江阴市相关规定执行。

  4、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录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本招录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008216或86008218(江阴市教育局)

  0510-86860423(江阴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0(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008231(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所指定考试内容仅供参考。录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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