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局张榜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7日内向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7日后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面试前一天到冕宁县教育局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报考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均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资格复审时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合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再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1日内向县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乡(镇)党委或派出所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鉴定结论,报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考核。
七、聘用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全部安排在县幼儿园工作;报考初中(分学科)、小学教师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女生优先”的原则(即所有上线女生选完职位后男生再选)依次选择一个职位。
拟聘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县教师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合格人员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派遣通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试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为加强对考聘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公开考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考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纪委和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考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聘工作方案和人事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保证考聘教师的质量,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违反考风考纪规定和其他舞弊行为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考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周作琼(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宋恒远(冕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834-6722159(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中共冕宁县纪委、县监察局)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